做了幾年HR,也算見過不少狀況,但最近公司發生的一件事讓我簡直大開眼界,無力吐槽。
上周,領導突然找我說要辭退技術部的一位同事,該同事來公司已經兩年多了,但老板的意思明顯是不想支付太多的補償金。這種事情也不是第一次發生,之前我經手的辭退方案最后都是雙方各退一步,給出一個協商金額,友善地和解。
但這次我因為孩子生病請了3天假,結果就出事了。
本來這件事也不急,完全可以等我回來再辦,畢竟有一個月的緩沖期,但剛來部門兩個月的小黃趁我不在,主動向領導請纓,零成本辭退對方。
這兩個多月,小黃確實做事情很有效率,為人靈活,很有方法,所以領導也就讓他去做了。
本來以為他有什么壓箱底的高招,結果他下班之后直接刪除了對方的打卡指紋,還搬走了對方的電腦,清空了工位。
第二天一大早,小黃就約了同事談話,逼對方辭職。結果人家直接錄音、找律師甚至還報了警,后來還是領導親自出面,并承諾該給的錢分文不少,才沒有讓局面更加糟糕。
而小黃卻是一副不敢相信的樣子,還跟領導一直解釋,他之前在其他公司就一直用這樣的方法,從來都沒有碰到過這種情況。
領導像看白癡一樣看著他,說了一句:你是從十年前穿越來的嗎?
等到我回公司,領導讓我跟小黃溝通了一次,徹底聊完才知道,他完全沒有勞動法的概念,這次也是立功心切,所以把之前在工廠里的那一套拿了出來,誰知道闖了禍。
聽完他的話,我只能感嘆,HR的臉都被他丟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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